吉林省侨商联合会于2011年11月经吉林省民政厅批准成立,是由归侨侨眷、华侨华人、港澳人士、留学归国人员及其企事业单位,各级侨联主管的侨商组织、留学归国人员社团、侨联自办企业和侨属企业自愿组成的由吉林省侨联主管的非营利社会团体,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2016年9月,吉林省侨商联合会第二届会员大会顺利召开,选举出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现有会员96人。吉林省侨商联合会是广泛团结、联系海内外广大侨商,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和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构筑侨商联络联谊、合作交流、参政议政、引资引智的平台。侨商联合会以服务会员、奉献社会为准则,依据本会章程,支持会员事业发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鼓励、引导会员为吉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言献策,畅通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渠道,反映会员的合理诉求,发挥本会在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为推动吉林省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中华民族的繁荣振兴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