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侨联关于评选表彰全国侨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48号)要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侨联共同组织开展了吉林省评选推荐“全国侨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采取基层推荐、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择优推荐的方式开展了评选和推荐。经各地侨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广泛征求意见后上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推荐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了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了我省拟推荐对象并上报中国侨联初审。
经全国评选领导小组初审,确定我省推荐的吉林省通化市侨联、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侨联2个单位作为“全国侨联系统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聂晶1人作为“全国侨联系统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参加全国的复审评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现按规定面向全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自2023年7月20日至7月26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候选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来信等方式实名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留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举报接访单位:吉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吉林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金姝
监督举报电话:0431-85089191(传真)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825号
邮编:130000
附件:《全国侨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吉林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
附件
全国侨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一、全国侨联系统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
1. 吉林省通化市侨联
2.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侨联
二、全国侨联系统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
聂晶,女,汉族,中共党员,1974年3月出生,吉林省延吉市侨联主席